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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表情包别再用了…6年544起,已获赔759万!不少被告喊冤,网友:真正的躺赢

上观新闻 2023-04-04

据南方周末报道,截至2023年3月22日,与“葛优躺”相关的544起案件,葛优胜诉率达99.6%,获赔759.4392万元



“葛优躺”曾是2016年的网络热词。知名演员葛优在电视剧《我爱我家》中扮演纪春生,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瘫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网友命名为“葛优躺”。许多新媒体账号都曾以此蹭热点营销,相关表情包随处可见。

这一躺
因为葛大爷“销魂”的姿势
配合其独特的“颓废”气质
被广泛传播在朋友圈和微博并
由此诞生出一个新名词
——“葛优躺”

这是一种非常慵懒的瘫坐姿势
近似于坐与躺之间
还要配上
表现得“生无可恋”的表情
网友们纷纷感叹:
真·魔性!
于是“葛优躺”成为网络热梗

(此处不敢放照片,请脑补

以“葛优躺”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,从2017年起,截至2023年3月22日,与之相关的民事案件判决文书共600份,涉及544起案件,案由均是葛优起诉企业使用“葛优躺”照片侵犯其肖像权。544起案件中,葛优胜诉率达99.6%,仅有两起案件一审因取证程序瑕疵未判定企业侵权,另有一份判决仅判企业道歉无需赔偿。

542家企业在赔礼道歉的同时,赔偿葛优经济损失、合理维权成本等共计759.4392万元。

上个月,因为7年前的一篇文章配图
一家航空公司向葛优公开道歉

3月16日,昆明航空微信号发布致歉声明:

我司于2016年8月6日发布的推送中使用了葛优先生照片做为文章的配图,未经葛优先生许可,侵犯了葛优先生的肖像权益,特此发文致歉。
在此篇文章发布过程中,我司存在监督审核不严谨的问题。出现本次未经授权使用葛优先生肖像照片的情况,我司深表歉意。我司在接到葛优先生律师团队反馈的第一时间,已立即删除了相关侵权图片文章。在接下来的工作中,公司会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,加强内容审核与监控,杜绝此类侵权事件再次发生。
最后祝葛优先生工作顺利。




不少公司喊冤

一被告回应:这是恶意诉讼


对此,其中不少公司表示委屈,提出“阅读量仅15人”、“发布当天浏览量为5人6次”、“发布后第一周浏览量为7人8次”、 “公众号已停更”等。也有企业出庭时表示惊讶,数年前发布的文章至今仍在有效诉讼期内吗?


企查查app显示,除了“葛优躺”相关案件,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,葛优已起诉数千家企业,被起诉企业包括医药科技公司、家具制造公司、汽车销售公司等。

3月28日,九派新闻联系到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女士。该公司曾于2016年7月23日,在其公众号上发布了标题为《“葛优躺”凭啥火?》的配图文章,2022年,北京互联网法院以侵犯肖像权,判其赔偿原告葛优经济损失5000元、取证费10元。后葛优上诉,要求其赔偿150000元,但被法院驳回。

“我们觉得这是恶意上诉。”李女士告诉记者,“原本是官不究民不告的事,但他们以此起诉,屡试不爽,成本极低。几千几万的赔偿对于公司来说不疼不痒,而对于他们来说,就是巨额财富了,我们无从考证这些钱最后到了谁的手里。”李女士说,她觉得这种行为很不道德。

“当年满世界都是那个图片,非常流行,谁也没说哪能用哪不能用。”李女士回忆,收到起诉书时,自己只觉得不可思议,但因为当时处于封控期间,无从做进一步考证,为了“快刀斩乱麻,图个清净”,就应了诉。

当时,她看到诉状上的葛优签名,歪歪扭扭,“绝对不是葛优本人的字,明星签名都是龙飞凤舞的,我不相信那么老牌的一个演员能有时间做这种事,写两个歪歪字,来起诉我们。”李女士说。

判决书显示,原告提出,被告利用网络热点“葛优躺”及原告的社会知名度引人关注,从而达到宣传推广其品牌及产品的目的。被告擅自在对外商业推广宣传过程中使用原告的肖像,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,客观上造成了原告经济利益的损失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0元,维权合理开支5000元(包括律师费3000元,取证费2000元)。

对此,李女士表示,当年的公众号文章《“葛优躺”凭啥火?》阅读量只有一百多,点赞只有23个,她不认为这如原告所说,为葛优带来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。

“关于葛优是否委托,签字是否为真,我们对此一直都打着问号。”李女士说。

B站或是下一个被告?

据南方都市报,2月7日,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,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葛优与B站关联公司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。关于葛优诉B站网络侵权案的详情有待进一步公布,但从目前的信息来看,葛优方面的诉求或是针对B站的“二创”内容。

据第一财经,在B站官方出品的剪辑平台“必剪”上,有平台提供的贴纸素材,其中就有不少关于名人的“热梗贴图”,“葛优躺”在列。

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游云庭表示:“如果是B站自用的表情包,哪怕是非付费的,使用葛优的肖像权,也应该取得其同意,否则就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。如果是B站的up主在视频里使用,这段视频是B站推荐的,平台则可能有部分连带责任。”

游云庭同时提到,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类案件要求非常高,如自媒体或up主使用,只要是有盈利行为的,如在视频下方有一个带货的入口,就会认为是商业性使用,判决构成侵权。

值得注意的是,2021年1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生效实施,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肖像权侵权案件的裁判规则随之发生改变,不再要求营利性,仅未经许可,非合理使用他人肖像即构成肖像权侵权。大量的判例表明,只要使用肖像具有面部可识别性,并且侵权人是擅自使用,即使不存在营利,也构成肖像权侵权。
网友调侃:这才是真正的躺赚

葛优获赔759万余元的话题引起网友关注,不少人调侃称,“这才是真正的躺赚”,“葛大爷果然躺着赚钱”。




本文综合自九派新闻、极目新闻、南方周末、第一财经、南方都市报、界面新闻等
微信编辑:纳米
校对:安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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